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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达VS5售后损坏汽车四条轮毂,4S店拖延拒绝更换维修
捷达VS5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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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捷达
投诉编号QT32696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4-05-01 21:31:51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驻马店和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里程数(KM)9000
购车时间2023-02-14
车保状态保修内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2024年4月26日,因我的汽车还在三包期内,所以对于我的汽车轮胎开裂问题,驻马店和美售后为我更换了四条新轮胎。但是在操作过程中,维修师傅不按正规操作方式为我进行更换,导致我的四条轮毂造成了严重损伤问题。对此我要求驻马店和美售后为我更换四条捷达原厂新轮毂,和美售后工作人员在事发后第五天才与我联系,无故拖延。与我通话时,答应为我更换捷达原厂新轮毂,并保证为我更换到满意为止,通话内容有录音为证。但是在第二天,我向该售后工作人员重申我的要求时,即要求用捷达原厂新轮毂,要有向捷达厂家的订货凭证。并且我要求验货是否为捷达原厂新轮毂,外加要找一个技术好的师傅为我更换的时候。之前与我联系的售后人员却一直没有回复,我认为这是一种无理由拒绝行为。

综上所述,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八点故意拖延和无理由拒绝。根据消保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对驻马店和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售后进行如下主张:1、为我无偿更换四条捷达原厂新轮毂,并且我需要看到售后向捷达厂家订货的凭证,我要进行验货。2、找一个技术好的维修师傅为我进行更换,并且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当然也要保证,如果在更换过程中,再次发生类似事情,他们要负责到底。3、我需要驻马店和美售后的最高负责人向我诚恳道歉,表达歉意。

捷达数据统计:
投诉量72
完成率为17%
回复率19%
满意度为11%
发表临时结果16
发表最终结果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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