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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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五菱 |
投诉编号 | QT32653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4-04-09 15:58:50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汉中通菱宝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购车时间 | 2024-03-20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本人在2024年3月20日在汉中通菱宝骏汽车销售公司(石马坡陈仓路总店)购买了一台宏光迷你马卡龙二代电动车,当时销售顾问说的政策是32800赠送交强险,购车当日未曾让我买交强险。后面向销售顾问要交强险保单,3月21日收到保单。3月27日打开保单无意间发现交强险的起保日期是2023年12月30日,比我的购车日期提前3个月。3/27打电话给他们公司的销售顾问,销售经理答复汽车行业这种情况很正常。做为消费者被欺骗,对方却是这样的回复态度。后面销售经理说当天下午答复,但到现在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购车当日,该公司销售顾问李**未曾告知此车已提前买过交强险,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一台二手车。如果当日知情我就不会选择这台车,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欺骗性质。第一、提前购买交强险,不知道这个车是不是新车。交强险被过户,车子有没上路、有没有出过险等车辆信息未知;第二、不单是保费损失3个月,到明年脱保了都不知道,到时谁来承担这个损失;第三、提前购买交强险意味着提前已经上报到生产厂家,此车的首保日期已超3个月。他们为了卖车隐瞒情况,欺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没有一个积极处理的态度。打着赠送的名义来掩盖二手车的真相,请还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