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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销售有点忙 售完穿越车再售库存车
来源:汽车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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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汽车网评曾在《穿越的宝马MINI 购车前有多次维修记录》一文中为大家讲述了,一位车主在购车后发现自己的车辆购车前就有多次维修记录,让车主戏称自己的这辆宝马MINI是一辆会『穿越』的车,虽与经销商多次沟通,但事情依然没有进展,而小编近日再次在汽车投诉网上发现一宗宝马4S店将库存MINI当新车销售的案例,看来宝马的销售为了生计是花样百出,售完穿越车再售起库存车来。
  穿越的MINI还未解 又现两年库存MINI
  近日小编在汽车投诉网上再次发现一宗关于宝马MINI的投诉,在投诉中车主蔡先生称,自己在2014年4月20日购买了一辆宝马MINI coupe,车辆行驶400多公里后就亮起了故障灯,去维修店检查后被告知是因为机械老化造成的,蔡先生赶紧查看铭牌,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买来的新车竟是2012年4月17日生产,隔年5月22日才交付到4S店,随后在店里又放置了将近一年时间。并且蔡先生通过调查还发现,该车到4S店前一直在港口滞留,期间无人看管,也没有任何维护和保养。
  被骗的蔡先生提出退车要求,但遭到了4S店的拒绝,无奈的蔡先生于是在汽车投诉网上发表投诉。可喜的是,在汽车投诉网的协调下,最终4S店承认卖给蔡先生的确实是一辆库存车,并同意全款退车。
  投诉原文:宝马mini4S欺诈销售2年库存车,新行驶两天后发动机故障灯亮 QT81545
  遇到类似问题可依据新消法维权
  记得在之前汽车投诉网法律顾问团专业律师也针对此类案例进行过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如果车主“有幸”购买新车后发现是二手车或库存车,只要证据充足,沟通无果后可直接根据新消法中的规定要求厂商给予三倍赔偿。(注:前提必须是在合法授权经销商处购买的车辆)
  1、根据新消法的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意思就是说,如果经销商在出售车辆时没有告知车辆的真实情况,如该车为事故车、库存车、二手车等等,便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按照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车主发现自己购买的车辆为二手车或库存车,且购买时4S店并未告知这一情况,那么4S店则需赔偿车主三倍的费用。
  车企渠道管理混乱 新车当二手/库存车销售时有发生
  近年来,宝马在中国市场一路高歌猛进,MINI的销量也跟着水涨船高,然而伴随着销量的上涨,其相应的配套服务却似乎并没有得到长进。销量上涨理所当然会带动经销商的增多,然而在经销商增多的同时,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了,类似以上介绍的两个案例,在服务上,因为宝马的管理混乱,这才导致4S店的行为常常遭到车主诟病。
  一直以来,宝马MINI就是秉着前卫的观念来吸引消费者,然而由于MINI的受众群体较为小众,并且售后服务体系也不够健全,这也限制了其在中国占领较大规模的市场份额。因此,如何通过保障品质、优化产品性能、完善售后体系,使其为更多中国消费者所接纳,更进一步巩固在华上升态势,也许才是MINI在当下更应首要考虑的问题。
  另外,从行业角度来讲,其实除了宝马MINI之外,类似销售库存车、二手车的案例其他车企也时有发生,因为当前的汽车销售市场一直是以销量为主要导向,一直以来,企业追寻的最终目的便是销量,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销量出色,企业都会觉得是成功的表现,所以评价一个4S店成功与否企业首先会看它的销售额。
  同样,下到4S店,评价一个员工的好坏自然也是拿销售额来做最主要的评判,其他的因素则基本不考虑,只要销售额过关,就能保住饭碗,能够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所以对于这些人生为之奋斗的目标,4S店销售几辆库存车或者二手车对于他们来说又算的了什么呢?
  而作为汽车厂家,大多恐怕都知道经销商的这些行为,但由于没有触犯到厂家的利益,而且还能够完成销量任务,所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糟糕的模式和糟糕的管理也造就了这个市场愈发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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