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上海的殷先生在汽车投诉网发表投诉称,自己购买的长安福特在高速正常行驶时忽然车辆抖动、发动机灯闪烁,事后殷先生马上靠边停车后发现无法再次启动,最后把车拖到4S店后诊断为爆缸,需要厂家确认拆解发动机,现在事情已经过了近半个月,至今厂家没有任何回音,故殷先生在汽车投诉网发起投诉。
投诉编号:QT87421
根据车主描述的本案例,小编咨询找法网“大家都在问”特约法律顾问,找法网“大家都在问”特约法律顾问表示,根据汽车三包政策,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在保修期内,汽车因质量问题,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很明显,本案例中的车主,如果产品维修的时间和次数符合了上述规定,就可凭三包政策,要求销售方更换新车。如果未满足以上条件,也可要求厂家及时解决问题。
目前为止,因为退换车需要满足维修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这两个条件,所以碰到重大故障时,车主又不能立即要求退车,因此造成的心理落差十分之大。但是根据法规,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可以解决,所以只能建议车主和车企双方进行良好沟通,这种方式也是目前解决纠纷最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