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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网购model S引纠纷 特斯拉还有多少麻烦?
来源:汽车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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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特斯拉,如果你只知道它是一辆纯电动车,那只能证明你不够了解它,因为特斯拉总与这些事件一起进入你视线,起火事件、销售政策的争端、商标争端,甚至有可能你是因为这些事件才认识特斯拉这个品牌。近日,小编在汽车投诉网又发现了一宗关于特斯拉的投诉,特斯拉的销售问题再次遭到车主诟病。
  案例回放:车主网购model S引纠纷
  今年2月13号,车主张先生在特斯拉官网上订购了一辆model S,并先后支付了26.5万元。9月份张先生接到了提车通知,便到体验店试驾。见到实车之后,张先生发现整车的做工粗糙,后备箱、前引擎盖缝隙过大,内饰的做工也同官网宣传的相差甚远。后来和销售沟通,销售人员却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于是张先生要求退车,但又遭到4S店拒绝,理由是:根据合同无法退车。但张先生回想了一下,自己购车时并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需要车主回复确认的信息,就连发票也没有收到。
  投诉原文:投诉深圳特斯拉model S汽车无购车协议不退订金【QT87311】
  现距离车主投诉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月,特斯拉还没有给出任何回复,小编随后致电车主了解了最新情况。张先生告诉小编,问题现在依然没有解决,4S店根本就没有和自己联系,本来自己也想主动去联系4S店工作人员,但他们留下的电话根本就打不通,这令张先生感到非常的愤怒与无助。
  律师说法:
  针对这一情况,小编特意咨询了找法网“大家都在问”特约法律顾问表示,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采用不要式原则。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张先生在网上订购model S并付款、最后到体验店试驾的行为,可被视为交易双方虽无签订买卖书面凭证,但直接进行履行,口头合同已成立。
  另外,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张先生购买的model S实际质量情况与特斯拉官网吹嘘的制造工艺、微信朋友圈看到的广告视频等有着天壤之别,属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张先生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张先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此次纠纷:(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麻烦不断 特斯拉还不够成熟
  对于以上问题,先不讨论特斯拉的做工到底如此,仅从整个事件过程中便不难发现,特斯拉的销售和特斯拉这款车一样“牛”。从车主介绍来看,特斯拉体验店在遇到纠纷后一直没有主动联系车主,如此一副不理不睬的态度实在令人愤慨。
  特斯拉从入华开始,便引起了无数业内外人士的关注,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消息,从来都没在大家视线中消失过。不过它遇到的麻烦事绝对要多过喜事,先是着火事件,再到官方无法按车交车被车主砸车,再到北京车展上的集体维权。而前不久又有媒体曝出, 一位北京车主的特斯拉ModelS车型,在几个月前遭遇碰撞事故后几近报废,但由于特斯拉和保险公司各持己见而迟迟不能返厂维修,车主面临既不能维修,又无法及时获得理赔的尴尬。
  而以上车主的投诉同样也暴露出了特斯拉潜在的问题:网络销售存在弊端、销售渠道过于单一、售后服务无法保障等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充电桩的普及程度也将是制约特斯拉前进的阻碍之一。
  所以从特斯拉目前所处的整个环境来看,从售前,售中,再到售后,特斯拉没有哪一个环节是完善的,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恐怕特斯拉将来还会惹上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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