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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最怕遇到什么 这种情况车主最易中招
来源:汽车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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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汽车库存量的增大,关于库存车的投诉量也在增长。库存车由于存放时间太长,很多部件外表看着新,实际上都有了‘内伤’,开着它上路,很容易发生意外,而且维修起来也会很麻烦。最近汽车投诉网收到很多车主关于库存车的投诉。

随着中国汽车库存量的增大,关于库存车的投诉量也在增长。库存车由于存放时间太长,很多部件外表看着新,实际上都有了‘内伤’,开着它上路,很容易发生意外,而且维修起来也会很麻烦。最近汽车投诉网收到很多车主关于库存车的投诉。

汽车投诉网搜到库存车的投诉竟有287宗投诉,那么,出现越来越多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定义库存车呢?确切的说,库存车不应该算新车,销售这辆车时不能按照正在销售的新车价款来销售。展示车、试驾车、库存车,按照规范来说,二手车更加贴切一些。

在汽车销售行业,“库存车”一般是指库存时间超过三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针对这部分汽车,不少经销商会以各种促销手段来尽快售出,以达到加速资金周转的目的。但因为产品的特殊性,库存车并不容易售出,因此,有少部分经销商就通过“欺骗”的方式来销售汽车,而由此产生的争议在汽车投诉网上时有发生。

而在4S店里摆放的车我们也不能定义为展示车,就是普通的商品车。买的车有一年的时间,定义为库存车比较合适。

无论展车还是库存车,如果卖给消费者的话,汽车投诉网认为销售商在给经销商卖车时应该告知消费者。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该告知商品的真实情况。第三章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4S店轿车在销售时没有告知这辆车是库存车或是展车,我个人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而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问题,可以先和经销商进行协商,通过车辆的厂家对4S店进行投诉,由厂家来帮助解决,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或网络维权媒体进行投诉。如果以上途径都没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遇到类似问题,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做到心细如真,火眼金睛,才会让维权的事情尽量少发生。应当注意和经销商签订较为细致的合同,在购车时要对车辆是否为库存车或展车进行询问,建议最好将这类条款写入合同中,或者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合同和车辆的出厂证书、合格证书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要注意保留。

如果确实没有合同,在谈判买车时就要注意保留证据,建议和经销商谈购车事宜时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而且最好找人进行陪同,有证人会方便最后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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