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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V新车百余天四次漏油车主无奈起诉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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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事件

  李女士说,今年3月6日,她和丈夫在一家4S店新买了某德系品牌MPV车型。刚刚过了9天,她就发现底盘漏油,这时汽车才行驶了约200公里。开到4S店,维修工人说是油路部位的线卡松了,并做了维修。
  5月17日,李女士一家人开车途中经出租车司机提醒,下车查看,汽油正一滴一滴地漏,他们赶紧把车送到4S店维修。此后,李女士一上车便闻有没有汽油味,检查底盘是否漏油。
  6月2日,汽车又出现漏油现象。销售商许诺这是最后一次维修,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现象。但在18天后,第四次出现漏油现象,4S店想换油箱,但李女士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换车。
  6月24日,李女士和丈夫把汽车厂家和4S店一并告上法院,明确要求退换车辆。

  法律分析

  如果属于汽车质量问题,退换车的要求是否能获得法院支持?
  如果经过相关部门检测认定,车辆漏油并非李女士使用不当造成的,而车辆生产、销售者又不能举证证明车辆频频漏油与其无关,那么在目前经三次维修依然不能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车辆的生产、销售者应当满足李女士更换新车或退还价款的要求。

  法律支招

  当车主发现车辆出现漏油问题后,应如何处理?在向4S店交涉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支招一:首先应当立即将车辆驶离道路,停泊在安全地带,尽可能关闭发动机,避免明火接触,拨打救援电话后,远离漏油车辆,保证人员安全。
  支招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拍摄车辆漏油的图片留取证据。
  支招三:车辆交4S店维修时,要求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单据或交车单据上如实记录车况和维修项目,确认车辆漏油事实。
  支招四:必要时,可采取录音等方式留取证据,供日后依法处理之用。
  支招五:与4S店协商不成时,应当尽早向法院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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