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朱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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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福特 |
投诉编号 | QT25175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7-03-21 18:06:59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信阳亮源福特 |
里程数(KM) | 19000 |
购车时间 | 2015-10-29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本人长安福特蒙迪欧购车1年4个月行驶19000公里,在11600公里左右发动机故障灯亮,去河南信阳亮源福特4S店,该店检测氧传感器中毒,需要更换该配件以及三元催化器,4S店还说油品导致坏的不予质保,需要自费。
本人反馈一直在中石化加油加油偶尔在中石油,一直加93,97号汽油标号调整后加95。4S店售后在销售,保养中都没有提心客户要加什么油品,福特的车辆手册中承诺的三包也没有说三元催化器和氧传感器不在质保范围呀。
本人让4S店当场抽取邮箱的油去国家检测机构检测,他们又不做,问4S店在那家能加到他们认为的最好的油品他们又不能确定,一味认为油品问题,与4S店与厂家产品无关,让4S店向厂家要蒙迪欧氧传感器和三元催化器两个配件通过国家认可质量和合格证明文件,4S店又提供不出来。
在发现问题半年多时间福特售后以及厂家没有向车主本人提供过任何解决方案,一味让客户自费更换配件,更换后也不给质保。
现本人投诉长安福特以及4S店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新消法,对在车辆手册上明文承诺的3年10万公里视同玩笑,长安汽车公司采购质量有问题的汽车配件,严重无视购车人及乘客的生命安全,违背客户的知情权,4S店解决问题推诿扯皮,仅凭一句油品推掉所有责任和义务。
本人要求长安福特汽车公司以及4S店免费更换有瑕疵配件,或是免费维修解决客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