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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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凯迪拉克 |
投诉编号 | QT25859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7-10-22 21:55:1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上海安吉名世 |
里程数(KM) | 31600 |
购车时间 | 2014-12-05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车子自购买日起行驶到8973公里时,发现变速器漏油,4S店判定是输入轴油封问题并向厂家索赔更换。但车行驶至20408公里时,发现变速器又漏油,4S店未做具体检查,仍然只换更换输入轴油封。
现在车行驶了3万多公里,发现变速器又漏油,已由4S店向厂家索赔新变速器及相关费用,但现在厂家只同意更换变速器,不同意变速器质保期从更换日算起保修3年,也不补偿由于三次拆装动力总成导致的二手车贬值的费用。厂家上述处理办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三包规定》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中定义的“汽车由若干零件、部件、组合件或附件组合装配而成,并具有独立功能的汽车组成部分。(注:总成主要包括发动机、变速器等。)”,说明汽车变速器包含在汽车产品中是适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并且在《汽车三包规定》之上的《国家三包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日重新计算。
同时,关于补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的规定,厂家应补偿由于维修三次拆装动力总成导致的二手车贬值的费用。
厂家必须按规定对新更换的变速器以更换日期为起始保修三年,同时保修由于拆装动力总成所影响的或更换的零件(包括“变矩器螺栓”、“变速器有冷却器进口管和出口管o形圈”、“发动机支座”、“悬架处屈服力矩型紧固件”等)三年,补偿由于三次拆装动力总成导致的二手车贬值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