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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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北汽新能源 |
投诉编号 | QT26699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04-06 18:22:59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北京鹏奥新源汽车有限公司 |
购车时间 | 2013-12-24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013年12月,我购买了北汽新能源EV150电动汽车。2014年6月,北汽新能源"卫蓝先锋行动"启动,向北京征集500名参与活动的购车者,并在购车时给予“奖励5.1万元北汽E150EV电动汽车优价配车基”等优待。
作为对更早购车者的答谢,北汽新能源公司于2014年6月与我签订了《北汽新能源客户答谢活动确认书》 《答谢活动确认书》部分内容如下:“在拥堵、雾霾治理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率先选择、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已不单纯是一种个体行为,更体现了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环保、低碳出行的责任和担当!
为感谢您选择背景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并答谢您一直以来对北汽新能源的支持和厚爱,特为您提供以下答谢活动:……”,其中明确约定:“...二、增购或车辆更新再次购买北汽新能源车时,新车给予5万元让利。参与此次答谢活动后不得再参与北汽新能源2014年6月5日举办的卫蓝先锋招募活动,但可参与北汽新能源举办的其他活动,即在举行的其他促销活动基础上再行让利5万元”。并且要求我们“为该活动方案承担保密义务”。
2018年3月,我从北汽新能源官方网站上了解到,作为新新车型EX360的“促销活动”之一,如果购买EX360,我在2013年购置的EV150还可以进行“置换”。网站“促销活动”一栏中明确注明“……北汽新能源承诺,无论当地政府是否又补贴,EX360均享受全国统一价格。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北汽新能源副总经理、营销公司总经理李XX还宣布:北汽新能源还为2013年-2014年间购买E150EV的车主提供3.98万的置换补贴”。
因此,2018年3月30日,我赴北汽经销商询问购买EX360事项,经销商回复不能再置换购车的同时,再给予5万元的让利。之后,我多次与北汽新能源经销商和服务热线联系并投诉,最终得到的信息是,置换新车促销活动的同时不能给予5万元让利,北汽新能源不能履行《答谢活动确认书》约定事项。
作为克服使用困难,支持环保,最早、并一直支持北汽新能源的用户之一,北汽新能源的上述行为令我十分失望。当今社会,“商业诚信”已经成为企业的经营之本。《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也明确指出“……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北汽答谢客户活动本来可以成为诚实守信、支持绿色出行的典范,但其绝不履行《北汽新能源客户答谢活动确认书》约定事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属于严重失信行为。该情况,我已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已正式受理。我希望北汽新能源信守承诺、履行约定事项。
我已就此事件咨询律师,如果北汽仍拒绝履行《答谢活动确认书》约定事项,我将正式起诉。 因此,我向网站举荐该情况,希望引起社会关注,纠正北汽公司的失信行为,并请同样签署该《答谢活动确认书》的消费者共同维权。
我已截取北汽新能源官方网站关于此次促销活动的截图留证,也留取了与北汽官方电话和销售人员的录音作为证据,以上材料包括《答谢活动确认书》可以向媒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