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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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别克 |
投诉编号 | QT27033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07-25 15:26:47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吉安新运通别克 |
里程数(KM) | 38000 |
购车时间 | 2015-12-01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于2015年12月购买别克凯越车辆一台,目前已开两年半里程约3.8万公里,尚在整车质保期内。但车辆在2018年7月19日发生自燃,监控拍下整个自燃过程,青原区消防大队出警扑灭,并作出事故原因认定为自燃。
后我与4S店沟通,要求索赔,但至今未实质回复,一直在推脱,说需要等通用公司的决定,他们决定赔就赔,如果通用决定不赔那就不赔。车子虽然不值钱,但是已经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我本来是很信赖别克品牌,而且家庭两台车都是别克的,但发生这件事情后认为别克售后都是消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