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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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斯柯达 |
投诉编号 | QT27059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08-02 14:18:5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北京页川斯达 |
里程数(KM) | 70000 |
购车时间 | 2014-08-01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于2017年8月6号在北京4S店更换了2块后窗三角玻璃,因原车的玻璃都是防紫外线隔热的绿色玻璃,最近我偶然发现其中一块是透明的,与另一块玻璃颜色不同,经咨询这块透明玻璃是上一老款车使用的。
2018-7-21我当即找到4S店与当时接待我更换玻璃的服务顾问确认,服务顾问将我的问题反映给他们主管,主管把我叫到一旁(肯定是他们自己搞错了,不敢明着说)拆了旧车速派名仕的配件换到我速派雅仕上,还敢把速派名仕车的车牌号写在维修服务单上,这是赤祼祼的欺骗客户。
1、说要么给我贴个膜,这样就颜色一样;2、要么让我自己出一半的钱,他们出一半;3、再或者让我存1000块钱在他们店里,就给我更换,这算哪门子规距?!明明他们换上的玻璃不一样,还要消费者来买单,他们这是明知自己哪个环节出问题了,想让消费者来妥协吗?我要求4S店查明这块玻璃的来源,是不是原厂的玻璃,为何会换错,两种不同的玻璃价格明显不一样。带颜色的防紫外线玻璃高于透明的。这算是欺诈消费者吗?回家我翻出服务结算单,配件单上竟然出现另外一辆车的车号,一查居然还是同一款车,什么意思?拆另一款车的件来给我换上?请厂家严肃处理该4S店,还消费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