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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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宝骏 |
投诉编号 | QT27088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08-10 22:22:20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广西骏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30000 |
购车时间 | 2016-03-16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018年6月18日6时,车子在广西靖西新靖镇,凤凰路金铝谷宾馆附近发生自燃,当时在附近吃早餐,车内无人。火灾事故认定书排除了遗留火种、放火等人为因素,且在“三包”期内,理应是无需投保车辆自燃险的,厂家却拒绝赔付。
车子按时保养,每次保养都到购车4s店里进行保养,从未改装或者在别处维修过。该车子属于月供购买的,目前为止还剩下8个月的月供。
但是现在车子已经被烧毁了,厂家敷衍推脱不予赔偿,我们仍要继续承当缴纳余下的费用,这个后果应该由我们来承担吗?希望能引起重视,不敢想象宝骏还能排到红榜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