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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五菱- 五菱荣光V 天津鹏驰五菱不给退车款
上汽通用五菱荣光V
2019-12-20
6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五菱
投诉编号QT28641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9-12-20 15:52:43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静海鹏驰
购车时间2019-09-16
车保状态首保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1分)
完成/再投诉

4s 店以各种理由推脱。我有退款证明。还有徐福乐店总的签字。就是不给退车款,耍无赖,整整5个月了。这是他们总经理说的话,我问下退自己的车款,还用写条么,还用逼迫签署替别人垫的钱给给我把钱退了。真是无语!用我的钱打官司!没良知的4s 静海鹏驰。伪造了我的垫付证明。

2019-12-23 10:15
最终结果
上汽通用五菱回复:2019年9月16日,投诉人“刘**”携带客户来4S店购车,投诉人刘**将客户带到4S店,客户在交完钱以后,发现购买的车有瑕疵,然后决定换车。4S店财务要求客户把第二辆车的款项交上以后再退第一辆车的钱,客户表示没钱,后投诉人“刘**”帮助客户垫付的第二辆车的费用,4S店财务人员按照退款流程将客户第一辆车的钱退给了客户,并让客户把车提走了,但是客户没有把钱退还给投诉人“刘**”,后投诉人刘**报警去到客户家索要款项,客户并没有把钱给到投诉人“刘**”而是把20000元打到了4S店账户上,表示剩余的款项待车上完牌照以后给齐,后续牌照上好以后客户不给后面的款项了,然后4S店起诉了客户。投诉人“刘**”表示让4S店先将2万元费用给其,4S店表示同意,要求投诉人刘**签署一份收到款项的证明,并和投诉人刘**沟通,官司打赢后支付剩余款项,如果打不赢就无法支付其余费用,但是投诉人刘**不同意,不签署协议,所以4S店一直未将款项给到投诉人“刘**”,以上叙述全部属实,该问题法院立案开审,已法院判决为最终处理结果。如有疑义请与4S店沟通。
投诉人打分
1分,满意
上汽通用五菱数据统计:
投诉量1657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77%
发表临时结果351
发表最终结果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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