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在青岛松日车行购买一辆江淮和悦RS1.8,在磨合期内辆出现抖动,4次去4S店维修均未修好和检查出原因,后屡次交涉更换发动机,从维修到提车近一个月的时间,近日到4S店交涉车辆经济赔偿事宜(主要有1、车辆一个月经济损失赔偿损失,2、车辆重新磨合费用补偿,车辆和人员误工费补偿),刘经理回答是不给予经济损失赔偿和补偿。
1分
新购和悦一个月内更换发动机,强烈要求经济赔偿
| 投诉人 | 魏先生 |
|---|---|
| 投诉品牌 | 江汽集团 |
| 投诉编号 | QT3397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11-12-05 12:12:00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青岛松日 |
| 购车时间 | 2011-08-12 |
| 车保状态 | 首保 |
| 涉诉金额 | 55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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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再投诉
2011-12-23 09:12
最终结果
首先感谢贵站,经过核实,依照厂家政策和公司要求都已无法处理完成客户要求!
2011-12-23 03:12
最终结果
江淮汽车回复:
首先感谢贵站,经过核实,依照厂家政策和公司要求都已无法处理完成客户要求!
首先感谢贵站,经过核实,依照厂家政策和公司要求都已无法处理完成客户要求!
投诉人打分
1分,满意
江淮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2228宗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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