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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新购和悦一个月内更换发动机,强烈要求经济赔偿
江淮汽车和悦
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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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江汽集团
投诉编号QT3397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1-12-05 12:12:00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青岛松日
购车时间2011-08-12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55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1分)
完成/再投诉
2011年8月在青岛松日车行购买一辆江淮和悦RS1.8,在磨合期内辆出现抖动,4次去4S店维修均未修好和检查出原因,后屡次交涉更换发动机,从维修到提车近一个月的时间,近日到4S店交涉车辆经济赔偿事宜(主要有1、车辆一个月经济损失赔偿损失,2、车辆重新磨合费用补偿,车辆和人员误工费补偿),刘经理回答是不给予经济损失赔偿和补偿。
2011-12-23 09:12
最终结果
首先感谢贵站,经过核实,依照厂家政策和公司要求都已无法处理完成客户要求!
2011-12-23 03:12
最终结果
江淮汽车回复:
首先感谢贵站,经过核实,依照厂家政策和公司要求都已无法处理完成客户要求!
投诉人打分
1分,满意
江淮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2228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77%
发表临时结果4
发表最终结果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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