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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深圳友车友东风标致4S店售假
东风标致标致307
2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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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标致
投诉编号QT340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0-01-25 03:01:05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深圳友车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标致4S店
购车时间2007-10-12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55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2分)
完成/再投诉
本人2007年10月在深圳友车友东风标致4S店买了一辆307,并请他们把高织布座套换成了真皮坐套.之后,小车上一直有股难闻皮味.      2009年5月1日,发现座套皮革破裂,从而发现座套是人造革而并非真皮。之后,我多次找到友车友店,要求履行合同,但该店均不予理采,在我投诉到该店投资方江西国力公司后,友车友又以合同时间久远和合同销售人员离职为由拒绝。在我向深圳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申诉举报之后,友车友又以购车合同书写笔误为由拒绝。后经深圳南山工商所4次调解,该店又以其中一份合同没有存档和加盖公章为由拒绝,只答应维修破损假皮(500元工时卷)或者更换一套所谓的“真皮座套”,但不保证真假,因为他们公司没人能识别真皮和假皮。之后友车友客服部小林电话我说,答应更换真正的“真皮座套”,但当我开车过去准备更换真皮座套时,友车友又以情况变化为由拒绝。在南山工商所最后一次调解时,友车友答应更换真皮座套,但我一看那所谓\"真皮\",质量十分低劣,像是从垃圾堆捡来的.   起诉到法院,法院说要我提供证明假座套是从该店出售的,要有友车友几个字在座套上才行,光有合同和假皮不够.      强烈谴责骗子公司和员工!
2010-01-26 06:01
最终结果
东风标致回复:
在接到贵网转发的客户投诉前,我们已接到客户投诉信息。我们对此事高度重视,积极向4S店了解详情。我们了解到的信息和客户反馈的内容还是有一些出入。我们了解到:4S店考虑到该客户车辆一直在店内维修保养,为尽快平息此事,店总经理到辖区工商所与相关领导进行商谈,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重新更换一套真皮座套(为避免后期再次出现意见不一致,4S店建议客户对材质鉴定后再更换),客户不接受。客户将此问题上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4S店胜诉。  
投诉人打分
-2分,非常不满意

交流反馈

车主
2010-01-27
1,深圳友车友东风标致4S店售假是一种错误行为,该店要有充分认识,不管消费者的车在哪保养,都应当履行合同。 2,在我多次向该店要求履行合同得不到回应后,我向12315申诉,12315指派辖区工商所4次调解无效,2009年8月工商所发出<终止调解通知书>。 3,我持<终止调解通知书>开始向法院起诉同时向工商部门举报该店售假。工商部门有人警告我不要举报。2009年11月份工商部门告诉我说该店同意换一个“真正的真皮”,想到该店之前也是多次承诺多次悔约,反而浪费我很多时间,我没有接受。 4,2009年12月中,一审法官认为我不能证明我车上的假皮是友车友的,因为友车友在法院里没有承认售假,假皮上也没有友车友的印章或标记。不管一审法官出于何种考虑没有维护我的合法要求,我有充分的证据,我车上的假皮是友车友的提供的。如果东风标致有兴趣我可以转交你们评断。现在此案在二审当中,我会抗争到底,警告此类奸商主动纠错。
车主
2010-01-27
1,深圳友车友东风标致4S店售假是一种错误行为,该店要有充分认识,不管消费者的车在哪保养,都应当履行合同。 2,在我多次向该店要求履行合同得不到回应后,我向12315申诉,12315指派辖区工商所4次调解无效,2009年8月工商所发出<终止调解通知书>。 3,我持<终止调解通知书>开始向法院起诉同时向工商部门举报该店售假。工商部门有人警告我不要举报。2009年11月份工商部门告诉我说该店同意换一个“真正的真皮”,想到该店之前也是多次承诺多次悔约,反而浪费我很多时间,我没有接受。 4,2009年12月中,一审法官认为我不能证明车上的假皮是友车友的,因为友车友在法院里没有承认,假皮上也没有友车友的印章或标记。不管一审法官出于何种考虑没有维护我的合法要求,我有充分的证据,我车上的假皮是友车友的提供的。如果东风标致有兴趣我可以转交你们评断。现在些案在二审当中,我会抗争到底,警告此类奸商主动纠错。
东风标致数据统计:
投诉量3584
完成率为98%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77%
发表临时结果0
发表最终结果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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