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购买的汽车,刚行驶3000公里即亮黄灯。2011年4月因机油消耗过大厂方以索赔形式更换了发动机。更换之后发现机油仍然消耗过大,2012年2月检测出是0.78L/km,厂方和4S店同意再次更换发动机,我也同意了。但因为我平时开的公里数少,一个月不超过1000公里,而今年9月即到两年的质保期,所以提出新更换的发动机应当顺延质保期,或者保证更换后第一次机油测试在厂方规定数值以下。但遭到4S店以及奥迪全国客服电话的拒绝。
目前发动机缺货,具体到货时间不明,我曾提出极端的例子,如果发动机在9月初才能换上,是不是到10月发现发动机烧机油,厂方就不再负责?4S店做出肯定答复。这显然相当不合理。汽车从购买之日起,就一直存在烧机油问题,且一直未予真正解决,4S店应当保证最终解决烧机油问题,而不应以质保期到期为推脱。尤其在新换发动机之后,4S店更应保证新换的发动机具有良好的性能,不再烧机油。
目前发动机缺货,具体到货时间不明,我曾提出极端的例子,如果发动机在9月初才能换上,是不是到10月发现发动机烧机油,厂方就不再负责?4S店做出肯定答复。这显然相当不合理。汽车从购买之日起,就一直存在烧机油问题,且一直未予真正解决,4S店应当保证最终解决烧机油问题,而不应以质保期到期为推脱。尤其在新换发动机之后,4S店更应保证新换的发动机具有良好的性能,不再烧机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