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姚二级经销商处购得雪铁龙世嘉白色车辆一部,车子是由经销商去慈溪明通4S店提取。3月19号去余姚上牌照 ,被告知车子从出厂已超过1年 ,需去宁波办理牌照。当时有向经销商反映,但是基于车子未出现毛病,所以也没追究。跑了大概3500多公里后去余姚4S店做保养,又被告知车辆已经做过保养 ,所以必须自己付钱做。但是新车还未做过保养,对此很疑惑 ,但是慈溪明通的销售经理告知因为他们与余姚的4S店是相竞争的关系,而且双方之间是有矛盾的 所以才不想给我们保养。
由于维修单上的首保单子还未撕下,所以我们也相信了他们。之后我们又发现驾驶位的门颜色泛黄,经过4S店以及专业人士的检查,确定车门是重新漆过的。所以我们把之前的种种事情全部联系起来,怀疑4S店以次充新,欺骗我们消费者。9月2号经过协商,给我们的最终赔偿是6W公里或者2年之内保修,并日后的修理费中减去2000元。我们没法接受,理由是我们不能为他们的错误买单,并且无法接受用新车的钱去买一辆次品车。而且他们在卖车之前也承诺如果车子是旧车或者损坏的 会以两辆车赔偿。
另外补充:在系统中发现首保的日期是3月2号 里程数是7032公里,我们到现在才跑了5000多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