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1日通过二级经销商宝鸡凌云汽车城向西安百佳气贸4S店订购银色速腾一点六自动档车一台,合同注明交车日期2009年12月25日,但迟至今日仍不给交车,期间多次向宝鸡凌云汽车城交涉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并做出赔偿,对方态度恶劣,扬言你去法院告我.2010年5月对方来电车到了,但没有合同当初的优惠,(合同当时订购价格14.2万,现在对方说合同不算,新的价格为14.58万).之后对方再也不管此事,我的2000元定金也未退还.
做为一汽大众,选择这样的经销商,让消费者感到心寒。不守信,不重诺,诚信何在?!
做为一汽大众,选择这样的经销商,让消费者感到心寒。不守信,不重诺,诚信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