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汽车产品”)三包涉及的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以及三包凭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履行汽车三包责任的相关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汽车三包
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
注:质量保证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
2.2 汽车总成
由若干零件、部件、组合件或附件组合装配而成,并具有独立功能的汽车组成部分。汽车主要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等。
3 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3.1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
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总成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至少包括表1所列出的内容。
表1:发动机和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3.2 其他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至少包括表2所列出的内容。
表2 其他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
表3 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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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三包凭证(正面)
注:车辆类型参见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车辆规格参见CA24.4-2005《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 第4部分:车辆类型代码》。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三包凭证(背面)
易损耗零部件种类范围及质量保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