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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义乌东龙海马4S店是骗子,请问海马如何管理?
一汽海马普力马
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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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海马
投诉编号QT2819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1-04-20 06:04:24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浙江义务东龙海马
里程数(KM)55700
购车时间2010-06-10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55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2分)
完成/再投诉
本车于2010年6月10日在四川绵阳艾萧海马4S店购买,截至今日行驶历程为:55700公里,于2011年4月12日下午4:00左右,在前往浙江金华途中,于浙江东阳位置发生故障,我及时与400电话联系要求救援,通过筛选400提供了就近4S店的联系电话(浙江义乌东龙海马4S),我第一时间与该4S店负责人联系,并详细的描述了故障情况,当时对方告诉我说东阳有他们的二级分店(就在我处的东阳位置),他们在晚上7点左右派人过来救援,对方的工作人员通过有钥匙点火初步检查,把我的车拖到他们的二级分店(浙江东阳东风雪铁龙售后服务)后已经是晚上21:00左右,我说晚上很晚了等明天仔细检查后再维修。      
待第二天早上我到了东阳店后,工作人员要求核对车主信息,等了1小时后他们说经过系统查询,说我的车没有达到规定的保养次数,没有在三包范围,需要自费,我当时就问东阳店维修人员“车是什么故障?”“需要多少费用?”,他们在没有通过任何检查手段,连机盖都没有掀开,告诉我说是发动机坏了,要10000元左右,随即我就打了电话咨询绵阳艾萧4S店工作人员,同样的描述了其故障,对方说可能是汽缸床冲了,我把这一情况告诉浙江东阳店工作人员,并明确的告诉东阳店经理,如果是发动机坏了我们就把车拉回四川绵阳让艾萧店负责维修,当时东阳店经理告诉我说,\"先拆开来检查,也许没什么问题\",就在4月13日上午10:00左右东阳店工作人员对我的车进行正式检修,并把汽缸部分全部分解,检修过程持续了半小时左右,发现其内部部件汽缸垫已经损坏,需要更换,并准确的告诉我说:\"该车是汽缸垫损坏导致不能点火,把损坏部件更换掉就可以完全可以了\",与此同时东阳店拿过来一份维修工单给我确认,内容有:工时费368元、汽缸垫238元、机油128、机滤30、工时费30元,我签字确认后东阳店告诉我说:\"这款车的汽缸垫他们店没有,需要从义乌东龙4S店调货\",期间我一直跟踪其维修进度。
截止4月14日下午该配件到位,东阳店工作人员安装过程发现该配件与本车所需配件不一致(也就是说义乌东龙4S并没有确认此型号就直接从仓库发的货),此时该店经理一直没有表态说明情况,后来我主动找到东阳店经理协商此事,东阳店经理说:\"刚刚跟义乌4S联系过,确认货是发错了\",并告知我该配件义乌4S仓库现在没货了,此时已经是4月14日下午17:00左右,我跟义务4S店负责人电话了解情况,负责人说明天给我答复,并要求东阳店经理通过其它4S店调货,经理说:“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只有明天联系”。
到了4月15日上午9:00我在东阳店一直等待他们的具体回复,东阳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货已经从杭州海通4S调过来,配件未到东阳店之前我跟杭州海通4S已经取得联系,询问配件是否从海通4S调来,海通负责人从14日下午至15日全天查找,并无此出库记录,结果下午16:00左右配件到位,我对此一直持怀疑态度,经过再三调查该配件完全属杭州汽配市场杭州鑫杰汽配商行提供,为了赶时间我也没有对配件来源进行追究。
此时东阳店工作人员已经对其进行安装,同时东阳店经理告诉我,当晚20:00可以提车,在当晚维修过程中我发现东阳店维修工人对该车维修技术根本不熟练:其一,当晚23:00汽缸垫装好了,结果我发现还有部分螺丝都没有装完,但是可以点火启动了。其二,修理工立即到路上进行试车,通过试车回来后他说没有刹车,其它都好了,接着又进行了排查,发现刹车的气管没有插上,后来插上后,结果无法点火了。其三,通过他们一步一步的排查,结果是火花塞与缸序插错了。直到凌晨02:00点左右,维修工人说:“车已经修好了,可以开走了”,我启动后发现发动机有异响,没有开走,协商后决定第二天再次维修。
第二天(4月16日)早上我一到东阳店,工作人员肯定的说:“你的车好了,是水泵轴承坏了,响声对车没有任何影响,我们店没有配件,你开回去再修吧”,因为我回家还有2000多公里路程,万一在路上坏了如何是好,我再次要求对车进行详细检查,确定具体故障,同时我跟义务4S店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情况,我一再要求派遣技术人员到东阳店,义务4S负责人直到事后4天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下午14:00左右,义务4S技术人员携同水泵到达东阳店,交于东阳店维修工人安装,安装过程持续了40多分钟,我一直在现场跟踪,期间工作人员将水泵更换掉,并对正时皮带轮进行反复的安装、拆卸、启动、停止等工序,整体安装完毕后,义务4S店技术人员启动了发动机,发现其怠速不稳定(之前并无此现象),紧接着连续启动,技术人员告知:“油箱没油了,压力不够”,此时即便是更换掉水泵也无法正常运行,反而故障增加,义务4S技术人员也无法明确其故障原因。延续到当日晚18:00左右义务4S技术人员表态说明:“其故障不明确,东阳店工具不齐全、配件没有,要拖回义务4S进行检修,并做电脑测试,”这一过程当中东阳店要求我支付之前所有的维修费用,对此事东阳店也没有做出明确解释及答复,对此我表示很不满意,不管是义务4S还是东阳店,我要求车修好,再一起结算,接着当晚20:00左右义务4S技术人员以平均60码的时速开往了义务4S店内,立即进行电脑检测,结果无故障,然后进行缸压检测发现第三缸没有压力,同时该店(义务东龙4S)工作人员拿来一份维修工单给我,要求我签字、确认后方可对我的车进行维修,维修工单内容有:拆除、分解发动机,工时费:2400元,当时已是晚上22:00左右,维修工人和我为此事一直僵持不修理,负责人也不在场,只能暂搁一边,待第二天早上与他们负责人协商。
第二天(4月17日)上午11:00左右,才见到该店(义务4S)负责人,协商过程负责表态针对工时费对其“打折”处理,但并没有对之前义务4S二级分店(东阳店)所造成的检修失误、延误工期等行为做出合理解释,反而一味的要求我支付其维修费用,再后来义务4S又拿出第二份维修工单给我确认,内容有:1、抬发动机/分解/拆装:1000元,2、发动机外加工:500元,并表示只要签字确认后才可进行检修,最后开机进行发动机分解,分解结果为缸盖不平,后面又说VVT皮带轮坏,VVT轴坏,活塞环坏,钢套间隙变大等一系列故障,在检修期间维修工人又拿出第三份维修工单给我确认,内容更是数不胜数,合计总费用为:3330元,并告知我部分部件不齐全,还需从总部调,维修时间更是不能确定,当时处于修车在急,加上当日是星期天没有与400总部核对一系列单价,及是否是存在这一系列的故障,但是4S负责人告诉我:“工时费及材料费都是存在地域差异,即使我跟总部核对有误差也很正常”。包括该店技术人员也很负责任的跟我说:“其故障是因为没有换合成机油导致的。”经过他们的回答及陈述,次日(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事情发生的第6天)上午我与400总部核对其价格,并表示要求总部技术人员支援,当时总部回复其工时费存在地域差异,但材料费都是全国统一,不会存在地域差。
随即中午的11:00左右我与义务4S负责人交涉这一系列问题的时候,该负责人是完全推脱责任,并表示不会负任何责任。此时我还有公务在身,与该店负责人协商及交涉也无济于事,只能按照义务4S技术人员的意思去维修,现在只有通过第三方才能协调好此事。
车主相关投诉
2011-04-28 05:04
最终结果
接到客户的情况反馈后,海马汽车非常重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基本情况如下: 1、该车购于2010年7月17日,当前行驶里程55799KM;2、经对保养记录的查询,该车自2010年7月26日(里程7488KM)保养后无其它保养记录;3、2011年4月12日,该车辆在浙江东阳地区因无法启动由东阳海马支店店施救;4、服务店及时向我司反馈,经业务部门确认,因未按照海马汽车手册中规定的间隔时间或要求进行保养,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力,服务店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5、在客户同意维修的情况下,服务店根据对车辆的检查,提出维修方案,并事先和客户沟通,但客户只要求服务店对气缸垫进行更换,因此维修部分不全面效果不理想;6、4月15日应客户要求,车辆移至义乌店进一步维修,服务店进一步提出维修方案,客户未提出异议并同意对车辆维修; 7、整个维修过程,服务店向客户做了必要的说明,客户在维修工单上签字确认维修内容,维修完毕后客户亲自试车确认。8、在费用结算时,客户对服务店的收费项目表示异议,服务店进行相关解释并给予一定优惠。我司根据客户提供的结算清单来看,未有违规现象。9、我们已主动联系客户就以上问题进行具体沟通,对于此事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深感歉意!目前问题还在进一步的沟通当中,希望早日平息客户抱怨。
2011-04-29 09:04
最终结果
海马汽车回复:
接到客户的情况反馈后,海马汽车非常重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基本情况如下:
1、该车购于2010年7月17日,当前行驶里程55799KM;
2、经对保养记录的查询,该车自2010年7月26日(里程7488KM)保养后无其它保养记录;
3、2011年4月12日,该车辆在浙江东阳地区因无法启动由东阳海马支店店施救;
4、服务店及时向我司反馈,经业务部门确认,因未按照海马汽车手册中规定的间隔时间或要求进行保养,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力,服务店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
5、在客户同意维修的情况下,服务店根据对车辆的检查,提出维修方案,并事先和客户沟通,但客户只要求服务店对气缸垫进行更换,因此维修部分不全面效果不理想;
6、4月15日应客户要求,车辆移至义乌店进一步维修,服务店进一步提出维修方案,客户未提出异议并同意对车辆维修; 
7、整个维修过程,服务店向客户做了必要的说明,客户在维修工单上签字确认维修内容,维修完毕后客户亲自试车确认。
8、在费用结算时,客户对服务店的收费项目表示异议,服务店进行相关解释并给予一定优惠。我司根据客户提供的结算清单来看,未有违规现象。
9、我们已主动联系客户就以上问题进行具体沟通,对于此事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深感歉意!目前问题还在进一步的沟通当中,希望早日平息客户抱怨。
投诉人打分
-2分,非常不满意

交流反馈

车主
2011-05-13
作为商家,这样的答复,哪里有什么站在客户角度思考,这件事情,不会就此作罢,我们付了你们这些所谓的“没有达到保养次数,不在保修范围”一系列维修费用,但是你们的责任呢????? 就浙江东龙海马拆下来本车上面的原装配件,至今仍然封存,不会让你们逍遥法外的,维护权益,不是我一个人的心声,你们这些黑商家,很可恶。
多次投诉列表
累计针对一汽海马-普力马-2007款 1.8L 手动5座舒适GLX5投诉共计2次
一汽海马数据统计:
投诉量1048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82%
发表临时结果579
发表最终结果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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