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很多市民都有了年前开上新车的心愿,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无论到哪一家 4S 店询问,都会发现,现车是年底车市中最稀缺的资源。近日,济南某保险公司的王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他看中的一辆荣威轿车须加装1万元的装饰才能提到现车,否则就得等下去,“提车价格为什么不按标价定,提现车为什么要多加1 万块钱的装饰费呢?”王先生有些不解地说。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国家一系列刺激车市的政策,私家车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很多受大众欢迎的品牌汽车也日益成了抢手货,面对车市的火爆,购车族想要早日开上自己心仪的爱车还真不容易,因为他们通常要面对提车加装饰的行业“潜规则”。
想早日开新车须加钱或加装饰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济南几家汽车销售公司后发现,几家汽车销售公司都存在着提车加装饰提前提车的现象,如果不从他们店里加装饰,就要等少则几周,多则半年的时间。
当记者咨询一台汉兰达轿车,并表示想要尽早提车时,济南广汽丰田销售店的一位销售人员称,这款车现在没有现车,要等到今年六、七月份才能提车,如果能加3万块钱的装具费的话,就能在今年3月份提车。车要先给加装饰的,不加的只能往后排。
“高尔夫这款车从上市以来一直都很紧俏,供不应求,要想尽快提车的话要加7000 块钱的汽车装饰,包括真皮座椅、贴膜之类的,如果能加装饰的话,在春节之前就能提前提车,因为定车的人很多,不加的话只能排队了。”山东润捷汽车销售部的一位朱姓工作人员介绍,“高尔夫这款车提前提车一般得加一部分钱,武汉那边要加13000元的装饰费,北京地区多掏1万块钱才能提前提车,还不加装任何装饰。”
记者咨询一款雅阁2010款轿车时,鸿发特约销售部的一位蔡姓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加2 万元导航的话,可以提前提车。
律师意见:提车加装饰有违消费公平
山东方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胜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二条和第十二条分别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加装饰优先提车的行为属于销售者利用自己对市场的独占性违背消费公平的行为,同时也有违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汽车经销商依据独占的有力地位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则属于违法行为。
黄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车前要仔细审查购车合同,最好以合同的形式规定交车的时间,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车加装饰优先提车属于搭售行为,如果是经销商要求希望优先提现车的消费者购买加装汽车饰品,则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禁止的搭售行为,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如果消费者希望选择按正常提车周期等待提车,而商家用时间给提车“设阻”,则属于“价格歧视”行为,也有悖于商业道德。
即使提车加装饰的行为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然而,很多人则表示,为了能早日开上爱车,在价格能承受的情况下,为新车装潢一下还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如果每位买车人都这么想,提车加装饰的“潜规则”会愈演愈烈,最终受损失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国家一系列刺激车市的政策,私家车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很多受大众欢迎的品牌汽车也日益成了抢手货,面对车市的火爆,购车族想要早日开上自己心仪的爱车还真不容易,因为他们通常要面对提车加装饰的行业“潜规则”。
想早日开新车须加钱或加装饰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济南几家汽车销售公司后发现,几家汽车销售公司都存在着提车加装饰提前提车的现象,如果不从他们店里加装饰,就要等少则几周,多则半年的时间。
当记者咨询一台汉兰达轿车,并表示想要尽早提车时,济南广汽丰田销售店的一位销售人员称,这款车现在没有现车,要等到今年六、七月份才能提车,如果能加3万块钱的装具费的话,就能在今年3月份提车。车要先给加装饰的,不加的只能往后排。
“高尔夫这款车从上市以来一直都很紧俏,供不应求,要想尽快提车的话要加7000 块钱的汽车装饰,包括真皮座椅、贴膜之类的,如果能加装饰的话,在春节之前就能提前提车,因为定车的人很多,不加的话只能排队了。”山东润捷汽车销售部的一位朱姓工作人员介绍,“高尔夫这款车提前提车一般得加一部分钱,武汉那边要加13000元的装饰费,北京地区多掏1万块钱才能提前提车,还不加装任何装饰。”
记者咨询一款雅阁2010款轿车时,鸿发特约销售部的一位蔡姓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加2 万元导航的话,可以提前提车。
律师意见:提车加装饰有违消费公平
山东方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胜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二条和第十二条分别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加装饰优先提车的行为属于销售者利用自己对市场的独占性违背消费公平的行为,同时也有违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汽车经销商依据独占的有力地位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则属于违法行为。
黄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车前要仔细审查购车合同,最好以合同的形式规定交车的时间,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车加装饰优先提车属于搭售行为,如果是经销商要求希望优先提现车的消费者购买加装汽车饰品,则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禁止的搭售行为,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如果消费者希望选择按正常提车周期等待提车,而商家用时间给提车“设阻”,则属于“价格歧视”行为,也有悖于商业道德。
即使提车加装饰的行为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然而,很多人则表示,为了能早日开上爱车,在价格能承受的情况下,为新车装潢一下还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如果每位买车人都这么想,提车加装饰的“潜规则”会愈演愈烈,最终受损失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