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2月7日,在平昌县华宏汽车销售门市购买北汽幻速S37座豪华版车一辆,在门市接车时,发现车子里程已经行驶了360公里,我不要车,门市不退还我之前预交的2万元定金,车是遂宁4S店开具的发票64800元,我全款71000元,在万般无奈之下我接了车,在2015年5月1日去达州勇翔汽车4S店对车进行首保,4S店不同意,因为我没有质保手册,没有办法我只有回平昌,在2015年5月16日再次去达州保养车,当时车行驶里程是960公里,保养费用是468元,我自己支付,平昌买车门市没有给我质保手册,奇怪的是在2015年3月10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车子在遂宁进行了保养,保养单签名也是我的名字,我本人没有去遂宁,车也没有借别人开,百思不解,我是在4S店网上看到的,回平昌找到华宏汽车销售门市负责人及工商部门要求处理,他们要求我举证,我来来回回跑达州和巴中6次及请律师各项开支6000元,给我协商2000元,多次电话联系北汽幻速总部,他们本着“婆娘死在娘家,莫事“一样的态度,不闻不问,今年2月17日我与别人车子发生刮擦,报了警,也报了险,去维修车时,发现车前护杠不是原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