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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丰田花冠购买2个月右前轮和右后轮同时出现1-3CM裂缝
一汽丰田花冠
2010-01-04
4.8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丰田
投诉编号QT321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0-01-04 12:01:46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深圳南方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购车时间2009-11-01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55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1分)
完成/再投诉
四轮更换诉求
1.本人购车的基本资料:
车型:丰田花冠EX  1.6AT
购买时间:2009年11月1号
行驶里程:2481公里
轮胎生产日期:2009年第38周

2.车辆问题:
右前轮和右后轮同时出现1-3CM裂缝,右前轮甚至鼓出,相当危险。

3.质疑:
本人的车购买于2009年11月份,迄今为止,只有2481公里的行驶里程,与新车无异。根据车辆养护的一般原则,车辆在使用3年或者6万公里才更换轮胎,而本人的车只使用了2个月,行驶2481公里,轮胎就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本人认为该轮胎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汽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三包草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汽车销售商,应当保证汽车产品符合使用性能、安全性能要求;并承担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即修理、更换、退货。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0000公里;主要总成和系统三包有效期为3年或者60000公里;损耗件及其它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或者产品使用说明书上。轮胎的保修期为6个月,本人所购车的轮胎生产日期为2009年第38周,即2009年9月份,至今为止只有4个月的时间,完全在保修期间之内。
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我们希望南方丰田能够站在解决问题的角度,在消费者尚未出现严重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之前,立即更换四个轮胎,并作整车的全面安全检查,否则由于使用本车而致使消费者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应由南方丰田负责。

2010-01-21 06:01
最终结果
一汽丰田回复:
经检查后判断是由于外力所致,不属于保修范畴,经销店已向顾客做解释说明,后顾客自费对车辆进行了修理。  
投诉人打分
1分,满意
一汽丰田数据统计:
投诉量2800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59%
发表临时结果227
发表最终结果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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