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3月12日在广州鸿粤雷克萨斯定购一辆CT200H,付定金10000元。按4S工作人员要求提交贷款所需资料,后因有信用卡逾期原因没批贷款,后4S销售建议一次性付款或找朋友代购,个人因资金问题无法一次性付款,也没找到合适代购人选,所以要求广州鸿粤退回所交10000定金,4S销售表示上面(指鸿粤经理级别人物)不肯退,并表示可以把10000定金先放他们公司,等资金到位再一次性付款提车。
如果我有足够资金一次性付款,当时就不用申请车贷了。现在拖了一个多月,连最初准备的首付款也挪用到生意上,而且对鸿粤甚至对雷克萨斯的服务也有所怀疑,本是冲着雷克萨斯良好的服务才决定买的车,现在得打问号。
希望你们能帮帮我,拿回我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