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自达6新车未提严重漏油,深圳众深联4S店总经理语出惊人
本人(买方,林石双)于2010年3月7日在众深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定购一辆马自达6轿车,本人在2010年3月19日前往众深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车时发现汽车的自动变速箱严重漏油,严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因此本人拒绝提车并被告知先回家等候处理。众深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及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当晚私自更换了自动变速器总成。后本人与众深联经过多次协商,但双方就协商结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本人投诉众深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有如下几点理由:
1、 新车还没交接竟出现自动变速器严重漏油现象,本人严重质疑该车之前是否被修理过。
2、 众深联在出现纠纷并且双方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私自对故障车辆进行修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平等交易权。
3、 自动变速器是仅次于发动机的最重要部件,新车交接前出现如此严重质量问题,责任完全在于经销商,经销商理应做退车处理。
双方协调时,众深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潘伟语出惊人。
我方律师:“请问在发生变速箱漏油的那个时点上,这部车到底属于×××先生(本人),还是属于4S店?”
老总:“当然是属于我们的了,我们还没有正式交车。”
我方律师:“既然车是属于你们的,那么不存在退不退车的问题了,是退钱的问题了。”
老总:“车已经上牌了,是属于你的了,因此退车不可能”,
本人:“既然车是属于我的,那么为什么你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更换自动变速器总成呢?”
老总:“虽然车是你的,但是在没有确认签字交付之前,只要是我们库里的车,不管他(指车主)认不认可,我们都有权对车进行整备。”
我方律师:“那你说,不管车主同不同意,你都可以随便把别人新车的零件更换下来咯?”
老总:“对,绝对可以,没问题,厂家是允许我们这么做的,而且也是这么支持的。”
我方律师:“那么说你们厂里的规定大过法咯?”
老总:“不是厂里规定,法律也是这么规定的。”
我方律师:“法律绝对没有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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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编号: |
QT466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品牌: |
一汽马自达-马自达6 |
| 投诉人: |
林先生[系统已对姓名做处理] |
4S店名称: |
深圳众深联一汽马自达4S店 |
| 投诉时间: |
2010-03-28 09:52 |
4S店联系人: |
潘伟总经理 |
| 投诉地区: |
深圳市-罗湖区 |
4S店电话: |
13823163380 |
| 所属车型: |
中型车 |
车辆状态: |
一个月内 |
| 购车时间: |
2010-03-07 |
里 程 数: |
64 |
| 投诉问题: |
变速箱渗油、
|
| 投诉诉求: |
退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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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友情提醒:
要每周检查防冻液位。如果液位总是降低而又没有发现外部泄漏,那么 应该是发动机发生内部泄漏,必须检修以防止重大的发动机故障。
本站虽然已在投诉发表的一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转交到一汽马自达进行协调处理,但截止目前,汽车投诉网未收到任何来自企业方面关于此投诉的反馈。作为一汽马自达的车主,却未能得到一汽马自达的积极处理,凸显这部分企业在对待车主抱怨方面的态度。同时我们也建议投诉人通过其它途径(如当地消协、当地媒体、运政部门、质检机构等)再次反映问题,以便能够使问题出现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