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的月11日中午,停放在院内的宝来车发生再燃。赶紧拨打了119火警电话将火扑灭。此起火灾导致车辆报废。经消防鉴定中心现场勘测,鉴定结果为:此起火灾起火点为宝来车前机盖内,排除人为纵火和雷击等外界原因,不排除电气线路短路及自燃。该车为家用车辆,仅行驶约一万公里,没有进行过任何线路及油路改装,并在大众4S店进行定期保养。发生此事故当天与4S店进行联系,4S店称没有上门勘察的这项服务,反要求车主自行将以烧报废的车托运至4S店。车主不同意,随后与厂家进行联系,4天后4S店才派人至起火现场。4S店人员询问做了记录后,无端向我索要火灾前后的通话记录。提出由厂家拆卸汽车零部件进行事故鉴定,并我拒绝。之后他们已我不配合为由再也不予理睬。爱车无端自燃,厂家及4S店所作所为实在令人心寒,仅希望通过这一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1分
宝来车保质期内自燃报废,4S店及长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逃避责任,索赔无门
| 投诉人 | 李女士 |
|---|---|
| 投诉品牌 | 大众 |
| 投诉编号 | QT6500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14-01-16 08:01:51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北京汽车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
| 里程数(KM) | 10000 |
| 购车时间 | 2011-12-25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55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1分)
完成/再投诉
2014-01-22 11:01
最终结果
一汽大众汽车回复:
特许服务站反馈,已联系用户沟通处理。
特许服务站反馈,已联系用户沟通处理。
投诉人打分
-1分,不满意
交流反馈
车主
2014-04-13
长春一汽-大众对这起自燃事件置之不理,在有消防鉴定,已经排除外界因素,是前机械盖内起火的前提下,逃避责任,不予赔偿。
一汽-大众数据统计:
投诉量9869宗
完成率为98%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69%
发表临时结果4010次
发表最终结果102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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