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3日高速路上出车祸的照片,车的品牌为天津一汽丰田卡罗拉(2008年12月份在河北邯郸骏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买车的时候导购小姐说:这是五星级的安全标准,但是在这次车祸中,车上主驾驶气囊和副驾驶气囊均未打开,对车上的驾驶员和四名乘客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驾驶员在车祸后有将近二十多分钟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至今肺部还有积血,至今头脑还不清醒,副驾驶上的乘客腿部和胸部也有严重的伤害,两位小男孩掉牙,一个小女孩面部骨折(已经做手术用钢板固定),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伤者的朋友就与邯郸骏华丰田4S店进行联系,询问气囊没有打开的事情,得到的回答是把车拖过去进行维修,而后挂断电话,再打电话对方不接了,事发后第6天车主给4S店联系,得到的回答是撞击力不够,角度不准确打不开,前头都没了,一百码的速度还不够吗?难道这就是五星级的安全标准吗!!难道丰田公司那我们消费者的生命开玩笑吗!!!希望3.15消费者协会能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