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V3菱悦2012款新幸福版购买于2012年12月底,发动机为4G15M,购买至今的两年零5个月时间里,仅行驶19800公里。在购车15天左右就出现发动机异响,4S经过检测未查明确切原因,定为VVT轮故障,给予了更换,但是未消除异响,4S告之观察,截止目前,我所有养护均在4S店,并且多次去4S反映发动机异响抖动问题,4S也多次进行检查,包括发动机盖等都拆除过,但一直未查明原因,到后来4S店就以踢皮球的方式来拖延,一直都现在,车子还有半年过保,他们还是采取这样的态度,按照售后承诺及汽车三包法,我向4S店申请索赔,更换发动机,但是4S解释为厂家要求检修,但是4S经过多次检修查不出原因,也不给于更换,希望借助贵平台帮助维权,谢谢,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