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对于一部分“老司机”来说,车辆出保后就不再去4S店进行保养了,主要原因还是4S店保养收费较修理厂贵,所以这部分的老司机都会找到相熟的汽车修理厂进行保养,除了价格实惠之外,更换的配件材料可能比4S店还要好,所以说优秀的汽车修理厂保养确实可以做到物廉价美。
但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车主,他们可能并没有找到靠谱的汽修店,因此从购车到脱保之后,都选择一直在4S店进行保养,虽然花费更加高,但车主对保养质量也无需有太大的担忧。
虽然到4S店保养确实安心不少,但也并非绝对,最近侯女士就非常烦恼了,因为她一直在4S店保养的一汽丰田卡罗拉突发自燃,并且自燃后4S店与厂商都玩起了“踢皮球”,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行车不到一个小时就自燃
侯女士的卡罗拉于2008年购买,出于对4S店的信任,侯女士自购车以来就一直在4S店进行保养,并无在外保养过。
但就在10月9日,侯女士驾车出行,行车时长大概40多分钟,随后把车停在了停车场里,但车辆停放没多久后就突发自燃了,当时侯女士就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但由于侯女士并没有购买自燃险,因此保险公司也拒绝了赔偿。
4S店得知车主没有“证据”后态度大变
随后侯女士又联系上了最近保养的广州骏辉丰田4S店,而该4S店一开始的态度也非常友好,但直到侯女士告知4S店自己并没有向消防大队开具防鉴定报告后,4S店的态度就开始大变了,一直拖着不解决问题。
拖了两个月后,侯女士最近又接到了4S店通知,告知侯女士赶紧把车移走,这不是他们的问题。
这起案例中给我们什么启示?
从这起案例中,启示不难发现侯女士犯下了两个错误。首先第一点,没有购买自燃险。
其实很多的车主都会忽视这一点,认为自燃险其实并不需要买,确实对于还在三包期内的车辆,如果一旦判断为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自燃,按照法规厂商是会对车主进行相应的赔偿的。而对于已经脱保,并且有一定车龄的车辆,那么购买自燃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毕竟“高龄车”的线路开始老化,自燃的风险也会大大的提高。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已投保自燃保险,汽车自燃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车辆投保了自燃险种,遭遇汽车自燃时,车主无疑获得一份保障,但是,保险合同一般都规定,保险事故发生48个小时内,如果投保人(即车主)不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至于第二点,那就是侯女士没有及时开具《火灾原因认定书》。汽车自燃后,一定要及时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很多车主在遭遇汽车自燃时,都会及时报警,却没有索要《火灾原因认定书》。实践中,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在起火原因认定方面一般有利于车主,它也往往成为车主主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这也是为什么4S店得知侯女士没有火灾认定书后,态度立刻大转变,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自燃与他们有关。
4S店有没有相应的责任?
有业内人士认为,侯女士在该4S店进行保养,也就是将车辆交4S店检查,双方已经就此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而4S店作为专业从事汽车维修保养业务的4S店,理应仔细认真检查侯女士车辆可能存在的任何安全隐患,因此4S店在车辆检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失行为具有高度盖然性,4S店的检查行为与涉案车辆发生火灾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4S店确实有一定的责任。
因此侯女士不妨去到当地工商局或消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帮助。
总结
鉴于目前车辆已经停放在广州骏辉丰田4S店两个月,期间4S店究竟有没有对车辆动过“手脚”,或者是对车辆自燃证据进行破坏,这方面我们都不得而知,因此笔者也此也建议各位读者,一旦车辆出现自燃后,就要立马出具《火灾鉴定报告》,查明自燃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那么后续在维权的过程中才会有实质的证据,不会显得那么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