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鲍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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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奔驰 |
投诉编号 | QT31298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2-09-11 22:50:27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利星行 |
里程数(KM) | 19000 |
购车时间 | 2020-05-14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020年5月14日我在浐灞区汽车主题公园利星行奔驰4s店购买奔驰E级轿车一辆,在后续的使用中车子多处出现质量问题,4S店一直拖延不处理。2年行驶19000公里准新车大灯异响和前减震异响,后排扶手箱断裂。因出厂设计原因只能更换大灯总成,4S店提供维修的方案竟然是切割大灯外壳维修。前减震异响,4S店维修方案是上润滑油,维修后偶尔还是会有异响。准新车2年不到2万公里已出现多个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接受4S店提供的切割大灯维修。现要求按照大灯出厂设计更换大灯总成和前减震块,4S店也曾承诺联系厂家更换大灯总成。后排扶手箱因设计缺陷断裂,4s店认定为人为损坏,如果要使用扶手箱必须要人手动控制,一旦使用扶手箱就意味着人要人介入,出现损坏必然是人为的。如果设计的扶手箱不是让人使用的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商家的销售也应提前告知车主。4s店的解释把所有责任全部推向车主,因为只要你使用就是人为,出现损坏即为人为损坏。同样是质量问题4s店在把扶手箱断裂的问题推向车主后,维修方案直接是更换总成,而大灯和减震问题无法推向车主。4S店依托其公关手段对车主施压,强迫车主承担因车子本身质量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