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自己的车辆在质保期内的配件出现了损坏,但是厂家因为没在官方授权店中进行保养而拒绝提供质保的情况呢?相信很多人都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的出项可能是部分厂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得已才这样做的,但是更多的是为了钻空子来躲避质保。为此国家交通运输部在2017年7月1日修改了《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提供质保,既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点。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车主们的售后服务更加的方便快捷了,纠纷也少了很多,但依旧还是有些厂家无视这条规定,我行我素。最近投诉网就接到一条相关的投诉,之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就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走进本期的案例吧。
本期的案例发生在山东省的烟台市,余先生于2017年的7月26日在鲁乐汽车4S中购买了一台行驶了24800公里在2015年9月26日(符合厂家三年六万公里质保政策之内)注册的二手威志一辆。余先生说因为《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了车主可以自主选择维修保养点,也因为本区的指定的4S店倒闭了,自己就于2017年的7月26日去了本地一家有正规资格证的4S店对车辆进行了常规的保养。之后车辆也是正常的使用,直到年前腊月的25日时检擦机油发现机油少了很多,足足少了两升,但是当时余先生也没太当一回事,直到正月初三的时候检查发现机油又少了1.5升,从上次家机油到现在才跑了400多公里,这时余先生才感到事态的严重性,并给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打电话沟通。
结果厂家以我2017年7月26日时没在指定的维修店进行保养而拒绝提供质保,17年7月份的时候交通运输部不是已经改了规定了吗?随后余先生反复打电话进行沟通均未果,每次厂家都是拿这个为由来拒绝质保,余先生有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无奈之下只能将情况反馈到了我们投诉网,希望能够寻求帮助,让企业履行自己的义务。目前该问题在企业和投诉网共同的努力下已经得到了解决。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希望天津一汽能够对自己说出过的承诺负责,而不是夸下海口设法逃避,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讲诚信,车主们购买企业的车辆是出于对企业的信任,希望企业能够对的起车主的信赖,也希望天津一汽的口碑能够越做越好,路能够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