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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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雪佛兰 |
投诉编号 | QT25666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7-09-06 19:31:05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四川港宏新通 |
购车时间 | 2017-08-31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2017.8.31日在成都港宏新通店订车1.5手动炫风科鲁兹,同4s店约定9.6日提车,车辆生产日期必须是近三月(即6.7.8月),并将条件写于合同之中,随后交定金5000元。但以合同要交给厂家为由不给我们三张中的任意一张。
9.6日到店提车,店里给我一辆生产日期2017.3月的车,我不同意要求换车。4s说没有3月以后的车只有这辆,你爱要不要,我要求说既然你们不按合同办事,那就把定金退给我并补偿我违约金。4s店不承认违约,并把他们手中的三联合同拿出来,我们才发现她们把提车日期自己添加“车到提车”,他们嚣张的说意思是可以一直不给我们提车等他有车了在给我们,可能一个月可能半年,反正现在是没有车。
之后一直耍无赖,态度强硬说定金不可能退,随便你们去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说完再也没人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