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5月23日在南京联骏汽车销售公司(4S店)购买了一辆中华骏捷汽车,使用不到一年,于2012年4月4日凌晨2点半,发生燃烧,车辆现已报废,目击者告诉我,“火苗是最先从发动机舱冒出来的”。 后来经公安机关调查,认为没有人为纵火嫌疑,之后南京市下关区消防大队的调查也认为火灾原因系引擎盖内故障引燃轿车车头的可燃物,引发火灾。由于没有购买自燃险,所以我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第二天4S店来人进行拍照调查,但是结果确令人难以接受,他们坚持认为自燃不是质量问题,又说与他们无关,索赔根本不可能,但是我们坚决认定自燃是汽车质量问题,理由有如下几点:
一、汽车购买不过10个月,行驶里程仅9仟公里,都在质保期内;
二、一直在厂方指定的服务站进行保养;
三、从未对车辆进行改装;
四、事发时无火源隐患,车内也无易燃易爆物品,
带着这些理由,我们向4S店提出了交涉。在我们多次协商交涉后,4月9日下午,华晨厂家终于来人进行拍照调查,鉴定后厂家没给任何结论和答复,匆匆离开,第二天我们又和4S店进行协商,结果又令人大失所望,说厂家不给任何赔偿,建议我们起诉华晨公司或者请权威的车辆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我只是一个平民百姓,普通的工薪阶层,且不说诉讼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人家大公司,有专门应对这类诉讼的律师团,怎么能打得赢?另外鉴定机构的检测费动辄十几万,我们哪有精力和财力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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