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汽车质量投诉平台

2分
深圳市标新汽车有限公司拒不正面回应退还5000元订金,且存在欺诈销售嫌疑
长安福特致胜
2014-03-01
5.1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福特
投诉编号QT6675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4-03-01 03:03:45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深圳市标新汽车有限公司
购车时间2013-12-16
车保状态保修内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2分)
完成/再投诉
事件经过如下:本人在易车网查询车辆价格,收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潭头芙蓉路23号的深圳市标新汽车有限公司(4S)店的电话,得到销售顾问关于福特新蒙迪欧的优惠承诺,所以在2014年1月19日前往该店洽谈购买事宜,到店后被告知其所承诺价格不能兑现,但经过进一步洽谈后本人仍决定按照他们的要求增加一定的价格后购买,于是在销售顾问带领下先交了订金5000元(收据上为车款),收据公章为深圳市标新汽车有限公司,然后销售顾问带我去签车辆销售合同,但合同上面的公司名称为深圳市标特汽车有限公司,当时我提出疑问,但销售顾问强调两家公司其实都是一个老板,实际上是一家公司,所以我相信了他,合同签好后,他们不盖任何公章或者合同章等,于是我又提出疑问,销售顾问表示他们这里买车都是这样做法,同时拿出很多其他的没有公章的合同说服我,于是我也勉强相信这一点,接下来我希望有交车期限,但销售顾问坚决不肯填写交车期限,并口头承诺尽快安排,并不定期的告知我车辆安排进度,但订车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内,没有收到一次该公司的关于车辆进度安排的反馈,同时每次4S点态度恶劣,甚至4S店有的人沟通过程中说,反正315快到了,你可以投诉等等,表现出天不怕地不怕,我拿他没办法的气势。另有我们签订的姑且算作合同的东西上并没有要求一定要贷款购买,但是销售顾问强迫我做分期付款,不允许全款购买。鉴于以上种种对于该4S店的疑点,我于2月底前提出退订金要求,接线工作人员承诺安排,但未得到任何回复,再次电话要求安排退订金则得到该店销售人员的强硬回复,说可以挂掉我电话也可以骂我一顿等等,并以走流程为由拒绝回复如何解决多长时间解决等问题,申诉无门,请厂家协助解决退订金问题,福特是个很好的品牌,也是我们消费者认可的品牌,但部分4S店的不当做法让消费者心寒,我相信厂家也不愿意看到名誉尽毁,口碑渐坏,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希望得到厂家的公正对待。标新福特4S店的做法存在如下问题: 1.欺骗消费者:只口头承诺,不做书面提车时间期限承诺,以长期拖延消费者; 2.欺诈行为:1)销售合同不盖公章也不盖合同专用章2)收款收据公司名称为深圳市标新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销售合同公司名称为深圳市标特汽车有限公司; 3.霸王条款:合同条款不保护消费者权益; 4.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无公章,无负责人签字,与收据公司名称不符; 5.不尊重消费者意愿:强迫消费者银行按揭,同时表示消费者提车后车辆登记证和发票原件不会给到消费者,对于消费者来说都存在很大财产安全隐患。 以上所描述和总结的问题都已既成事实,所以本人不愿意从这样的4S店购买产品,要求全额退订金,请厂家和相关部门予以协助,谢谢!
2014-03-13 01:03
最终结果
客户问题已解决。
2014-03-13 03:03
最终结果
长安福特回复:
收到贵网投诉后,我司非常重视,客户问题已解决。
投诉人打分
2分,非常满意

交流反馈

车主
2014-03-20
扣了70块手续费,已经完成退款程序,可以接受的结果,谢谢!
车主
2014-03-13
非常感谢长安福特厂家和汽车投诉网的帮助,已经与4S店进行有效沟通,原本4S店方面承诺今天(3月13日星期四)退款到账,不过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收到退款,今天上午已经与标新福特4S店客服部李小姐电话沟通,李小姐表示店内今天有活动,今天晚些时候最迟明天会给我满意答复,现在等待中。 再次对长安福特厂家和汽车投诉网表示感谢!
长安福特数据统计:
投诉量5118
完成率为97%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76%
发表临时结果318
发表最终结果13310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投诉网[QcTsw.Com]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投诉人及汽车投诉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
进入小程序
关注公众号
投诉问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 - 2024 汽车投诉网粤ICP备12070654号 广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