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贵网对汽车厂方的监督,此平台让弱势维权更有力、更公正、更彻底!贵网评论在5.16.发表后,我方接到厂方委托人薛某电话;告知近二天要我方去武汉工商局江汉局协商解决此事,具体时间等候通知。5.17.下午忽接薛某电话,称其一行已到达赤壁市,下榻在某宾馆,要我方速去碰面,无须第三方,由双方自主商榷解决此事。我们去后薛某一改过去所说;不可能通过几次协商后或短时期处理好此事。称他此次来赤壁,是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来帮助我们的,决心在当天帮我们处理好此维权投诉事件,希望我方积极配合,我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以口头及文字形式简单表叙了我方的诉求。薛某称我方态度不够积极配合。问薛我方的几点诉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薛称诉求厂方都能接受,但我们是还没有积极配合。问薛是否因赔偿金数额一事?我方可在有法律依据支持的赔偿金数额上适当让步,薛先是说;数额不是问题,是要我积极的态度。后侧击这就是表达态度问题的所在。薛代表厂方来事发地赤壁市处理此事故,却自始至今未有就此事故向致残司机和车主讲半句致歉之言,问到他厂方对此事故的认识如何?他不敢承认厂方存在有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而闪硕回避称厂方息事宁人,有责无责也都会对此事故进行补偿,一副施舍嘴脸。请问;他和厂方的态度诚恳吗?薛总、您此行辛苦了!您带去厂方研究的我方诉求,那些是不合理的、无法律依据可循支持的,请您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