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省清远市的消费者,于2015年6月19日在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4S店清远市华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车架号为LS**********943的长安逸动汽车。
我与华翔公司签订了编号为00*****的购车合同,按照合同支付101000元的购车款(包含车价、上牌费、交强险、商业险、购置税、附件精品、车船税以及节能补贴)
但4S店于2015年7月14日仅向我提供了净车(只有主钥匙)、交强险、商业险、发票以及随车附件精品等合同所约定的部分物品之后,一直拖延办理入户。
我从8月12号开始催促,华翔公司首先是说合格证厂家还没寄过来,等几天。随后我9月份再次催促,得知合格证早就抵押在银行,华翔公司直接称要下一批新车的合格证才能把我的合格证换回来。
随后我拨打厂家电话4008******进行投诉,华翔公司再次要求协商,随后我撤销投诉,但又一个月过去了,华翔公司还没执行办理入户。
于是我再次向厂家投诉,随后与华翔公司签订了承诺,称由于公司原因未能车辆办理上牌,承诺2015年10月31日前上牌并赠送1000油卡,如未按承诺执行,则赔付客户2000元损失。
随后十月份过去了,发现这家华翔公司已经停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我已向工商部门投诉,向记者曝光,同时准备向法院起诉。在此投诉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督不力,有必要承担部分责任。
第一,4S店是厂家直接授权的公司,厂家有必要对4S店的操作进行监督。
第二,4S店将汽车合格证抵押给银行,是违规操作。消费者是信任这个品牌,才买这个品牌,然而厂家居然把自己的品牌给一个违规的公司销售,导致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
另外,厂家是否有直接参与抵押环节或者是否有担保等行为,我不进行猜测。
希望通过贵网站的协调帮助要求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给我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