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车辆于2021年3月17日在青岛诚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置,车辆在威海市使用期间因空调压缩机出现故障。于2022年9月27日就近前往厂家授权服务商进行检测并对车辆进行保养,此时车辆仍在质保期。2022年9月30日厂家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提示保养完成,之后本人接收到授权服务商通知车辆故障为事故造成。当起事故的保险定损仍为该授权服务商负责,本人提出车辆损坏无非人为(事故)或质量缺陷。若为人为(事故)原因则服务商或厂家应承担未能准确检测将问题反馈保险公司维修的责任,若为质量缺陷厂家应履行三包规定承担维修,本人向厂家多次投诉申请解决无果。后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因服务商的错误检测未起诉厂家及销售方),经法院委托三方单位检测后认定“压缩机无明显撞击痕迹,且安装部位不在事故碰撞损伤范围,其损失原因为机械故障”。
在较为清晰的质量认定情况下,厂家仍无理拒绝对车辆问题承担责任,汽车销售方对此事的处理较为消极。截止目前此时已被拖延19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