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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G6门店诱导锁单及隐瞒退订规则,要求退定金
小鹏汽车小鹏G6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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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编号QT34445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5-28 12:09:39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广州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购车时间2026-05-25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0.5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小鹏汽车阳江泰基门店诱导锁单,隐瞒72小时可退规则。单位名称:阳江市中和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小鹏汽车阳江泰基汽车销售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23MAD9LY****,经营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报平村委会新江路留用地新能源汽车城**号,联系电话:0662-688****。

本人于2026年5月25日,前往上述门店订购小鹏G6车型,并现场缴纳5000元购车大定。详情:1. 门店工作人员仅片面告知“定金不能退还”,刻意隐瞒小鹏官方明确的下定后72小时内可免费退订的服务规则,也未说明锁单会直接丧失退订权限,属于故意隐瞒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条款,未履行全面告知义务。2.支付定金后,在小鹏APP内快速完成锁单操作,我在不清楚完整规则、不了解操作后果的情况下点击确认。3. 事后我提出协商履约或退还定金,该门店仅以监控拍到本人点击屏幕为由拒绝沟通、拒绝退款,回避自身违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必须真实、全面披露交易规则,不得故意隐瞒关键信息。对于“定金不退、订单不可撤销”这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也必须作出显著提示和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对消费者不具备法律效力。

现正式提出诉求:请全额退还5000元购车定金,同时恳请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门店隐瞒服务条款、诱导消费、未尽告知义务的行为依法核查处理。

05-29
最终结果
小鹏汽车回复:鹏友您好,我们非常重视您的反馈,并完全理解您遇到的困扰。经了解,已有工作人员与您进行沟通解决方案,再次向您表达我们的歉意。
涉及【小鹏汽车-经销商不退定金或订金】的集体
涉及品牌:
小鹏汽车
说明:
定车后,商家不予退还定金或订金。
小鹏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417
完成率为85%
回复率90%
满意度为8%
发表临时结果1
发表最终结果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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