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名下长安奔奔E-Star新能源车辆在动力电池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健康度衰减至82%,续航大幅缩水,符合质保维修更换条件。本人多次向品牌经销商、官方客服申请售后质保服务。经销商称无决策权限,品牌方长期拖延、拒绝履行法定售后义务。经广州市白云区消协调解,商家仅同意复测数据,未解决质保诉求,调解终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生产企业需承担产品质保责任。
现正式投诉,请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长安汽车履行三包义务,为车辆检测并依规更换故障动力电池,并对企业售后推诿行为依法核查。我的诉求:1.安排原厂工程师检测电池,达标则免费更换电池;2.书面告知处理时限与处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