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为比亚迪唐DM‑i,因EHS减速器齿轮总成发生故障。4S店出具维修工单:需更换前驱动电机+减速器总成维修包,维修明细:配件(EHSB前驱动电机、减速器总成、密封圈、变速器滤芯、EHS专用齿轮油)合计16300元;维修工时13个工时,工时费2600元,工单合计维修总费用18900元。
该故障属于车辆三电系统核心部件范畴,车辆原本享有三电终身质保权益。现4S店对此故障予以拒保,要求车主全额自费承担18900元维修费用。本人不认可该拒保结论:1. 故障为EHS减速器齿轮部件损坏,属于三电系统减速器本体故障,并非人为改装、外力撞击、涉水使用不当造成;2. 本人也咨询了汽车维修公司说不一定是变速箱问题,本人多次前往比亚迪4S维修都未能发现问题,也更换了电池包。后续又说是由于没保养,导致的变速器问题。3. 18900元属于高额维修费用,若确实属于三电质保范围,理应由厂家承担全部维修成本,不应转嫁给消费者。
我的诉求:1、请比亚迪厂家重新复核本次故障的拒保判定依据,核查故障成因;2、如确认属于三电终身质保范围,撤销自费要求,免费完成整套EHS驱动电机减速器总成更换维修;3、书面告知拒保的完整理由、检测判定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