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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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宝骏 |
投诉编号 | QT271795(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09-04 12:48:26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天津市鹏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1298 |
购车时间 | 2018-05-24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018.5.22购车时,导购隐瞒车款年限,我购得是18款豪华车型,声称礼包2400元,付款后26日提车,礼包扣3600元,到2018.8.16日首保询问保养工作人员发现是2017款车型,同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了该车百公里油耗过高。
工作人员回答一是2017款车,二是该厂油表指数是假的,实际用油高于表指数的2升以上。我找到厂家厂家回复该车要在匀速在90-120公里时速,路况良好情况的理论值是耗油量6.5升,(市郊什么路面可以行驶每小时90公里)
8月28日4S店试车一次是工作人员驾驶37公里,二次我本人驾驶38.5公里,两次行驶75公里以上消耗3升,加油是我用现金加到蹦枪开始行驶,行驶后回到原加油站用同一枪加油,4S店用油卡自己加油。
8月30日我用同样的加油方法(原加油站、4S店指定)试车行驶99.1公里,加油是8.12升。(8月3030日试车耗油量是4S店同意的,有音频)。到目前厂方没有说法及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