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4年1月在山东济南购买比亚迪2024款宋L EV 602KM卓越四驱版,长期在江苏徐州使用。该车宣传配备自动泊车功能,购车时自动泊车功能未开通。2024年3月厂家才通过OTA升级解锁权限,属于三包期内就存在的功能缺陷。开通后测试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到2026年之前车机OTA已经升级多次。最近多次到店检修、升级系统,但4S店售后未按规定出具维修工单(仅3月8日、3月10日出具工单),仅口头说上报厂家技术部,没有具体解决方案与日期(有视频记录)。该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已出现且未修复完成,门店仅口头说上报厂家技术部。拨打厂家客服答复说记录反馈给门店跟我对接,也没具体处理方法。这涉嫌故意拖延履行三包义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责令商家限期彻底解决自动泊车故障,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履行责任。
车主补充内容
2026-03-16 14:34
涉诉金额:发票价格是242800
2026-03-25 11:51
截止2026年3月25日,包括到门店OTA升级,我共去门店四次。门店技师上门测试处理三次,均不成功,也没具体的解决办法。
2026-04-01 21:49
问题已解决,请求删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