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7月10日,启动车辆时出现动力故障错误。拖车到4s店维修,等待了近一个月后8月2日4s告知我是动力电池故障。车辆在保修期内,但是厂家无法维修,只能以2万块回收车辆。我不同意,这个价格显著低于二手市场价。市场价应该在2.5万左右,2万块买不到同样的车。我要求以2.5万价格回收,不然无法保证我的基本权益。协商未果,厂家单方面表示无法维修。
厂家肯定是有电池包的,也可以从其它车上更换,但是厂家不想承担成本来更换,这就是耍赖逃避责任的行为。厂家应该按照三包规定维修好车辆,消费者有权要求厂家履行三包规定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