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号在新乡和德宝4S店订购一台宝马IX1汽车,并当天签订购车合同。购车合同明确写明新车含税价格,以及包含保险费的总价,附件合同注明保险大类,保险费一万两千元。由于店内没有现车当天支付一万订金后,23号到店提车并全额支付尾款。支付尾款后发现保险金额只有七千五,当场向销售提出异议。销售说剩余的金额是平安商业保险,平安投保要求必须有车牌号。现在车辆没有上牌没法投保,等上牌后会把剩余金额继续投保。2月17号上午车辆完成上牌后,第一时间联系销售并发去行车证投保,下午联系销售说平安已经投保成功,。后索要保单多次推诿,在等待两天无果后前往4S店。店内主管告知,销售合同他们已经单方面作废,签署的有阴阳合同,一切解释权在4S店。他们集团内部定的有销售开票最低价,实际销售价格比集团定的价格低了两千元,要从保险费上扣出两千抵车款,剩余的两千多元转换成宝马店内内部保险。内部保险没有保险公司,没有保险条款,没有任何手续资质,承保人就是宝马店。如果车辆发生理赔店内负责全权理赔服务,这就是内部保险的作用。对于这个说法我们完全不认可,宝马可以单方面解除购车合同吗。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能签署阴阳合同吗,他们内部定价与实际销售价格不一致,就可以擅自扣除客户的保险费吗。宝马公司有自己出保险自己理赔,即是销售方也是保险承保方,他们有保险资质吗。从一开始就是在套路,典型的店大欺客,商业欺诈。
华晨宝马-iX1全款购车保险支付费与实际保单不符
| 投诉人 | 赵先生 |
|---|---|
| 投诉品牌 | 宝马 |
| 投诉编号 | QT33482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5-02-20 12:58:44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新乡和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里程数(KM) | 1000 |
| 购车时间 | 2025-02-17 |
| 车保状态 | 首保 |
| 涉诉金额 | 29.99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2025-02-21 17:56
最终结果
华晨宝马回复:我们已就此投诉与相关经销商沟通。经了解,相关经销商正在积极沟通、协商车辆情况的解决方案。后续如果您对相关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华晨宝马数据统计:
投诉量1787宗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59%
发表临时结果464次
发表最终结果25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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