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月24号购买2025款比亚迪海鸥305kw自由版,现投诉比亚迪存在欺诈销售行为,在24年底就开始销售25款车型,然后购买时,明确询问,会不会还出新款,销售告知没有,结果,2月10号就出新款,致电厂家,说正常迭代,如果一年,哪怕半年换一代,也好说,你这半个月直接换代,背刺老车主,具体如下:一、隐瞒产品迭代计划,产品命名诱导消费者,购车仅半个月后,比亚迪即推出”加量不加价”的智驾版,原车型同步停产,产品配置加量价格更优惠。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商品真实情况告知义务。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同价位新车增配天神之眼智驾、城市NOA、升级中控屏,全液晶仪表,后视镜折叠,哨兵模式,360影像等多项功能,致使本人所购车辆(尚未完成首保)残值骤降1万2千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应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实宣传行为1. 24年底销售车型,产品命名2025款给人感觉主力款,配合新年营销活动诱导消费者购买。 2.谎称"2025年持续销售”却于2025年2月停产3. 刻意隐瞒年度改款上市时间节点,
诉求: 1.按市场评估补偿车辆贬值损失。2 免费更换智驾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