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李*,1370735****;被投诉人: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郴州零跑售后门店;车辆:零跑C11。
一、投诉事实(极简清晰):本人车辆车机频繁跳屏,经郴州零跑售后多次维修无法根治。因同一质量问题反复维修仍未解决,已符合国家三包法定退车条件。详情:1. 售后人员周**仅模板回复、不解决故障,向总部虚假报备维修进度;2. 售后经理刘**消极推诿、态度恶劣,本人已拒绝其对接仍不整改;3. 短期内先后出现王**(1932558****)、李*(1577359****)自称总经理,一人失联、一人护短,身份不明、涉嫌拖延维权;4. 门店提供的《三包退车协议》关键内容空白、先过户后退款、无违约责任、管辖地不公。这属典型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二、法律依据(精准引用):1.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4次或累计修理超30日,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规定,否则内容无效。3.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4.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供应商、经销商应提供及时有效售后,严格履行三包义务,不得虚假报备、恶意拖延。
三、投诉诉求(明确可执行):1.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核实王**、李*身份、职务及授权,出具加盖公章书面结果;2. 责令对刘**、周**严肃追责,禁止郴州门店刘**,周**参与后续对接;3. 责令废除瑕疵协议,重新出具条款完整、权责对等、无霸王条款的三包退车协议。明确退款时限、违约金,管辖地改为车主所在地;4. 责令严格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因车机跳屏多次维修无法修复无条件履行退车、退款义务;5. 责令总部指派专人对接,限期书面答复并承担全部维权责任。
本人维权合法有据,如继续拖延,将向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媒体、司法机关进一步维权。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