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4年6月1日的时候,在南通融和奇瑞4S店预定一台奇瑞艾瑞泽8。当时和销售协议是用我旧车置换,部分可贷款分24期,然后再给4S店补88000元。后面他们以各种理由引诱我让我先交钱,再写合同,等我把8000元给了他们后。他们合同不写分期期限,诱导我先签字,签完后他们在我不注意时在合同上添加了八万分60期。等我回到家才发现合同不对,让他们改。他们以各种理由,让我提车时再去谈。提车时又引诱我签贷款合同,当看到合同的利息率是10.28时,我拒绝了贷款合同。他们就以我违约为由,不退我定金。
车主补充内容
2024-10-08 19:06
在没签合同时骗我交八千意向金,交了后才立合同。合同签后又骗我说把我交的八千收据写合同上,在我无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又在合同上附加剩余80000按六十期分期,这不属于欺诈属于十么。说给我从银行贷款,却没看到银行的一个工作人员,而是让我在手机上按他们的指示贷款。当快要完成交易时才发现他们走的是其他金融,利息特别高。我拒绝签贷款电子合同时,就以我违约为由,不给退我的八千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