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联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越城区袍江工业区中兴大道西湖头。订车日期:2024 年 11 月 24 日,并于当日付订金 5000 元和 199 元 活动费用。
详情: 1、订车时店内销售说现车只有棕色内饰,但合同上却是黑色。由于 在签合同的时候销售一直催促诱导欺瞒,导致没看清合同,就签订了,与所交涉的时候不符,并且后期 4s 店不承认,属于消费诈骗。(有证人,当初有顾客和我一起看车,他可以为我作证)。 2、销售说转 199 元,可参与店内的活动,送我价值 1050 元代步车 险,说这辆车的车险是 8500 元。但是后我发现,正常的车险只要 7400 元就够了,8500 元中包含了 7400 车险和 1050 的代步险,等于是欺诈诱骗诈骗消费者,消费者的权益收到侵害。3、我本人有二手车的置换,4s 店说我的车没有市场流通性只能走报 废流程了,给的估值很低很低,并且当时联奥店内的二手车总监说我 可以自己去解决二手车,也可以让他们解决,(有证人,当初有顾客 和我一起看车,他可以为我作证)所以并没有签订二手车的交易合同。 回去后我问了 4 到 5 家二手车车商,给予的报价比 4s 店高很多倍, 我怀疑 4s 店故意严重低估车值,进行诈骗,诱导我们。因为没有签 二手车合同,所以我决定自己去处理二手车,但他们说如我想自己去 处理二手车,得车的裸车价格提高 3000 元(合同签订的裸车价格是 17.3 万元)。他们单方面的违反了他们的口头承诺及合同承诺,属 于单方面的违约,消费者有权维权保障自己权利并且与他们解除合约, 并保留要赔偿的权利。 4、目前已付给 4s 店 5000 元定金和 199 元。我的诉求是退 5000 元 定金和 199 元及汽车退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