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日去往泰安奥迪4s店购车,汽车车销售收取意向金。注意:收取时作为意向金来质收取,并未签订任何书面、纸质合同随即开始贷款流程,但是未批款。随后我要求退还意向金,不买车了。但是吴**一再向我推销换一家银行贷款,否则不退还意向金。无奈,换了一家,但是初审金额远远低于所需金额,不在我接受范围之内。我随即要求退款,但仍不同意。我打厂家客服电话,客服说他们只负责反馈到4s店,4s店的态度是:我做不了主,找厂家。于10月4日晚间在投诉平台投诉,奥迪售后客服以一种极为敷衍的态度象征性的了解情况,并表示经销商会与我联系,并在平台回复投诉意见:正在与我协商沟通。但到目前为止,我并未收到任何奥迪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协商。奥迪厂家、经销商、客服如此这般对待消费者,对待投诉意见的态度,是藐视、是欺骗!
一汽奥迪A4L要求退意向金遭拒,厂家无人处理
| 投诉人 | 张先生 |
|---|---|
| 投诉品牌 | 奥迪 |
| 投诉编号 | QT34020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5-10-05 18:34:49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泰安广晟奥迪 |
| 里程数(KM) | 123123 |
| 购车时间 | 2025-10-02 |
| 车保状态 | 首保 |
| 涉诉金额 | 0.2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用户立即整理并留存所有与此次购车相关的证据,包括意向金支付凭证、与销售吴树奇的沟通记录、贷款申请及驳回的相关文件、与厂家客服的通话录音或聊天记录,以及在车质网平台的投诉截图和回复。依据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商家在未签订正式合同且服务未达成的情况下,应退还意向金。用户可凭借这些证据,再次明确要求奥迪方面按规定处理退款事宜。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一汽奥迪数据统计:
投诉量2779宗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69%
发表临时结果216次
发表最终结果34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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